1、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
2、城市规划强调城市的硬性指标,而城市设计强调的是城市的软性指标。其次,城市规划是一个理性的过程,在规划过程中排斥人的主观因素和非理性活动,强调规划的科学性。城市设计不是一个纯理性的过程,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包含直觉和主观判断。
3、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关注更宏观层面的问题。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和建设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条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以上仅为部分相关法律依据,实际上,石家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证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法律分析:石家庄市政府督查室、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城管委、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石家庄市体育局、石家庄市质监局、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通信办、石家庄市供电公司、石家庄水务集团、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作如下修改: 第一条修改为: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贵阳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昌盛、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贵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档案信息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